形态描述
小型偶蹄类的一科。原麝的体重约9-13公斤,体长70-90厘米。两性都无角,雄性有獠牙伸出唇外。尾极短,隐于毛丛中。毛色暗褐。雄性下腹部有脐腺,分泌麝香,也称香囊,此点有别于獐。原麝成体毛色上体有肉桂色斑点,颈下纹明显,耳背端毛色褐色。
生物学
所有麝都是林栖动物,生活在多岩有林生境。主要栖于针阔混交林,也适于在针叶林和郁闭度较差的阔叶林的生境生活。黑麝在海拔3800-4200米的针叶林附近被发现。而喜马拉雅麝主要在海拔2500-3900米的混交林生境栖息。都以多种灌木嫩叶和双子叶植物为食,几乎不食禾本科及其它单子叶植物。东北的原麝有食地衣和苔藓的记录。麝性孤僻,多单独活动。仅在发情季节才有数头相聚的现象,多在清晨和傍晚活动。每头麝都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区,如比经常受干扰,可长年或一连几年生活在那里。受惊后,暂时逃离栖息地,不久会返回原地。麝的排粪也有较固定的地点,并以粪堆作为领域标记的信号。发情期,雄麝用尾腺分泌物在树干、树桩,甚至直立的硬草梗上重复作气味标记。标记处呈综褐色,俗称油桩,猎人往往根据油桩下套捕杀。每年10月至次年1月发情,11月和12月为高峰期,妊娠期6个月(182±6天,第一胎多为一仔,第二胎起为二仔,偶尔三仔,但一般只能成活二头,哺乳期2个月左右,1.5岁性成熟,饲养条件下雌麝生育期约10年,寿命超过13年。
国外分布
国内分布
分类讨论
麝属究竟有几个种,至今仍是疑问。过去很长时期,一直认为就是原麝1个种分3个亚种;继而3个亚种又都被认为是种(Flerov, 1930;高耀亭,1963);蔡桂全等(1981)提出喜马拉雅麝为独立的种;同年李致祥又发表黑麝新种。至此,已将麝属由3种分为 5 种。陈服官(1980)主张所有麝仅 1个种;有些学者认为黑麝和喜马拉雅麝可能是马麝的亚种(Grubb, 1990; Ohtaishi and Gao, 1990);盛和林等(1992)认为林麝和原麝在头骨特征、染色体等方面很一致,分布区无重叠,个体大小符合Bergman''s定律,仅从毛色和个体大小(颅全长、掌骨和距骨长等)将南北分布的原麝分为2个种缺乏说服力,提出林麝是原麝的一个亚种。原麝和林麝种的地不明确,导致安徽大别山麝的新亚种是原麝还是林麝都有争议(王歧山等,1982;Groves等,1990;Ohtaishi等,1990)。马麝头骨的泪骨长大于宽,吻特长,不同于原麝,作为一个种的分类地位当不成问题。喜马拉雅麝和黑麝的泪骨长大于宽,与马麝一致,但鼻骨长及吻长与马麝并不吻合,因所获标本有限,将其合并的依据还嫌不足。因此,麝属各种及亚种的分类,还有必要从形态、进化和分子水平上作进一步的分类订正。在尚未取得共识之前,暂作5个种如下:林麝 Moschus berezovskii (或= M. moschiferus berezovskii ?) 国内分布北抵宁夏六盘山、陕西秦岭山脉;东至安徽大别山(?)、湖南西部;西至四川、西藏波密、察偶、云南北部;南至贵州、广东及广西北部山区。国外分布于越南北部;马麝 Moschus chrysogaster 国内主要分布于西部高原山地,包括青海、祈连山系、贺兰山、四川西部、西藏及云南北部高山地区。 国外分布于阿富汗、巴基斯坦、印度、锡金和尼泊尔。黑麝 Muschus fuscus (或= M.chrysogaster fuscus ?) 仅发现于云南高黎贡山巴坡及碧江,西藏察偶、墨脱及米林等县。喜马拉雅麝 Moschus leucogaster (或= M. chrysogaster leucogaster ?) 国内见于西藏喜马垃雅山脉南坡。国外记录于尼泊尔、锡金。其分类地位疑问较大。原麝 Moschus moschiferus 国内分布于河北、山西五台山、东北大小兴安岭、完达山、张广才岭、老爷岭山地及长白山 (马逸清等,1986)。国外分布于西伯利亚东部、蒙古北部和东部、朝鲜及萨哈林岛。
其它信息
种群现状 据马逸清提供的资料,东北林区50-60年代普遍有麝。1983-1984年调查,估计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约有15400(13800-17000)头,其他地区约有3200头,整个林区每平方公里仅0.01头左右。1987年森林大火后数量有减无增,乐观估计东北林区(含吉林、内蒙古、辽宁)现今种群约2万头左右。山西五台山原麝有\"台香\"之称,1957年前年收购量达25.3公斤,70年代每年只有1-2公斤,经长期滥猎,现在已临绝迹。初步估计,中国麝资源当前可能有20-30万头,原麝和林麝有10-20万头,马麝有10万头左右。至于黑麝与喜马垃雅麝尚未作过数量调查,因其分布范围不大,数量并不多。
饲养情况 安徽佛子岭原麝饲养场建于70年代初,最多时发展到101头,后来由于疾病和饲养管理方面的问题,至1980年只保存50头左右,80年代和81年分别从四川引种林麝43头。随后几年,产生了一些杂交后代,种群越养越少,最后大概在1986年前后解体。据马逸清提供资料,黑龙江也曾饲养过原麝,因成本高,野性大,且香量少,后逐步放弃不养。1986年曾在伊春朗乡小白村捕捉7只,养于吉林农业大学,之后未有信息。
致危因素 过去猎人使用枪击,猎人在大森林中遇见麝的机会随麝种群密度的降低而减少。当麝处于低密度时,狩猎强度由于收获减少而降低。待种群恢复,狩猎强度又提高,尚不至于致麝于绝灭的地步。自使用钢丝套捕麝,情况便空前严重。猎人在有麝的林中到处设套,成本低,方法简单,时效长达2-3年。成千上万的套子,布下天罗地网,不论雌雄或成幼,都难逃脱。钢丝套大概从四川传出,至1992年,已传遍全国产麝区。1980年2月,偷猎者进入甘肃兴隆山自然保护区,管理局发现设置的套子11704个,套死麝213头。1991和1992年冬季,四川有成百人进入大别山。天堂寨自然保护区在1991年查获8次共21人,没收套子2000多个,发现被丢弃的麝皮近10张,农民拣到死麝十余头;1992年有30多名四川捕麝人进入金寨县斑竹园区,据称在5个乡和2个林场内捕麝170头左右。偷麝案发25起。马鬃岭保护区经过几年保护,麝种群有所恢复,也因一批四川猎民进入,几乎使那里的麝绝迹。在1993年春调查时,陈旧的麝粪尚多,新鲜的已很难发现,发现的套子密度每平方公里竟有54个。问题还在于,设套的方法已传给当地居民,使这种绝灭性的猎具迅速扩散,后患无穷。
现有保护措施 麝属各种都已列为国家 II 级保护动物,严禁违法捕猎及麝香自由买卖。但对偷猎者和麝香走私者的打击不力,偷猎行为并未制止。在麝的分布区内已建有数十个自然保护区,有些保护区实行了认真的保护,效果较显著。如甘肃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不仅有效的保护了大片森林,也对马麝进行卓有成效的保护。管理局对偷猎者多次进行严厉打击,使保护区内马麝种群密度仍保持在每平方23-51头,是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好典型。但多数自然保护区,保护措施不落实,保护区内的麝或已罕见,或已绝迹。
保护措施建议 麝香是重要的中药材,又是高级定香剂,有很高的经济价值。对麝香的需求是麝资源急剧下降的根本原因。当务之急是必须制订一个关于《麝类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对策和行动计划》。有关麝和麝香的管理、使用、贸易、传统医药、进出口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家,共同协作,本着动物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原则,以及利用与保护责任结合起来,才有可能对这项重要而岌岌可危的资源管理和使用得当,长远地满足人类的需要,包括传统医药本身持续发展的需要。建议对麝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如下:1、根据实际需要,发挥管理部门的积极性,麝类的管理和定额捕猎与麝香的收购、销售应予统一,做到有偿供应国家指定的使用部门。应考虑开展麝资源持续利用的示范研究。产区或甚至保护区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区内麝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试点,允许栖息地麝种群密度超过10头/平方公里的,超过部分可以利用。例如甘肃兴窿山自然保护区作为试点的条件已经成熟。2、加强对野生麝自然种群的科学研究和管理,使麝种群尽快恢复,而后合理利用。在非保护区内栖息地麝种群密度超过5头/平方公里后,自然保护区内超过10头/平方公里的,每年可利用超过部分。低于5头/平方公里的地区,应严格禁止捕猎。对有麝的自然保护区,将麝资源的保护指标作为考察保护区主管领导人的业绩指标之一,麝在保护区内绝迹应追究领导者的责任。3、加强人工养麝的研究,切实支持开展麝营养生理、行为生态、疫病防治、育种及提高泌香量等基础研究。医药部门、制药厂及其它使用麝香的单位,所需野生麝香必须向麝类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及麝香配额。未经许可而使用野生麝香生产产品者,概视为非法生产。但人工饲养麝的麝香可以直接使用,鼓励使用部门建立和发展人工养麝。4、进一步开展麝香合成及有关生物技术的研究,力争早日扭转主要依赖野生麝香的局面。5、加强管理力度。当前应狠刹偷猎风及打击走私者,对偷猎走私者采取没收重罚,对管理有功人员和举报者给予重奖。要加强管理监测手段的改进,以利有效执法。
饲养情况 安徽佛子岭原麝饲养场建于70年代初,最多时发展到101头,后来由于疾病和饲养管理方面的问题,至1980年只保存50头左右,80年代和81年分别从四川引种林麝43头。随后几年,产生了一些杂交后代,种群越养越少,最后大概在1986年前后解体。据马逸清提供资料,黑龙江也曾饲养过原麝,因成本高,野性大,且香量少,后逐步放弃不养。1986年曾在伊春朗乡小白村捕捉7只,养于吉林农业大学,之后未有信息。
致危因素 过去猎人使用枪击,猎人在大森林中遇见麝的机会随麝种群密度的降低而减少。当麝处于低密度时,狩猎强度由于收获减少而降低。待种群恢复,狩猎强度又提高,尚不至于致麝于绝灭的地步。自使用钢丝套捕麝,情况便空前严重。猎人在有麝的林中到处设套,成本低,方法简单,时效长达2-3年。成千上万的套子,布下天罗地网,不论雌雄或成幼,都难逃脱。钢丝套大概从四川传出,至1992年,已传遍全国产麝区。1980年2月,偷猎者进入甘肃兴隆山自然保护区,管理局发现设置的套子11704个,套死麝213头。1991和1992年冬季,四川有成百人进入大别山。天堂寨自然保护区在1991年查获8次共21人,没收套子2000多个,发现被丢弃的麝皮近10张,农民拣到死麝十余头;1992年有30多名四川捕麝人进入金寨县斑竹园区,据称在5个乡和2个林场内捕麝170头左右。偷麝案发25起。马鬃岭保护区经过几年保护,麝种群有所恢复,也因一批四川猎民进入,几乎使那里的麝绝迹。在1993年春调查时,陈旧的麝粪尚多,新鲜的已很难发现,发现的套子密度每平方公里竟有54个。问题还在于,设套的方法已传给当地居民,使这种绝灭性的猎具迅速扩散,后患无穷。
现有保护措施 麝属各种都已列为国家 II 级保护动物,严禁违法捕猎及麝香自由买卖。但对偷猎者和麝香走私者的打击不力,偷猎行为并未制止。在麝的分布区内已建有数十个自然保护区,有些保护区实行了认真的保护,效果较显著。如甘肃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不仅有效的保护了大片森林,也对马麝进行卓有成效的保护。管理局对偷猎者多次进行严厉打击,使保护区内马麝种群密度仍保持在每平方23-51头,是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好典型。但多数自然保护区,保护措施不落实,保护区内的麝或已罕见,或已绝迹。
保护措施建议 麝香是重要的中药材,又是高级定香剂,有很高的经济价值。对麝香的需求是麝资源急剧下降的根本原因。当务之急是必须制订一个关于《麝类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对策和行动计划》。有关麝和麝香的管理、使用、贸易、传统医药、进出口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家,共同协作,本着动物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原则,以及利用与保护责任结合起来,才有可能对这项重要而岌岌可危的资源管理和使用得当,长远地满足人类的需要,包括传统医药本身持续发展的需要。建议对麝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如下:1、根据实际需要,发挥管理部门的积极性,麝类的管理和定额捕猎与麝香的收购、销售应予统一,做到有偿供应国家指定的使用部门。应考虑开展麝资源持续利用的示范研究。产区或甚至保护区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区内麝的保护和持续利用试点,允许栖息地麝种群密度超过10头/平方公里的,超过部分可以利用。例如甘肃兴窿山自然保护区作为试点的条件已经成熟。2、加强对野生麝自然种群的科学研究和管理,使麝种群尽快恢复,而后合理利用。在非保护区内栖息地麝种群密度超过5头/平方公里后,自然保护区内超过10头/平方公里的,每年可利用超过部分。低于5头/平方公里的地区,应严格禁止捕猎。对有麝的自然保护区,将麝资源的保护指标作为考察保护区主管领导人的业绩指标之一,麝在保护区内绝迹应追究领导者的责任。3、加强人工养麝的研究,切实支持开展麝营养生理、行为生态、疫病防治、育种及提高泌香量等基础研究。医药部门、制药厂及其它使用麝香的单位,所需野生麝香必须向麝类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及麝香配额。未经许可而使用野生麝香生产产品者,概视为非法生产。但人工饲养麝的麝香可以直接使用,鼓励使用部门建立和发展人工养麝。4、进一步开展麝香合成及有关生物技术的研究,力争早日扭转主要依赖野生麝香的局面。5、加强管理力度。当前应狠刹偷猎风及打击走私者,对偷猎走私者采取没收重罚,对管理有功人员和举报者给予重奖。要加强管理监测手段的改进,以利有效执法。